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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清理往来借款的通知
来源:计财处   时间:2024-11-19   点击数:

各二级学院、各部门:

为了加强清欠力度,防范财务风险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1.请各借款人于2024年12月10日前办理报销还款手续。

2.对借款期限超过3个月,且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归还的款项,请逐笔填写《借款延期归还申请表》,其中账龄为3个月-1年(含),需要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批;账龄为1年以上的需部门负责人审核,分管校领导审批。

3.报送地点:计财处1108室,电话:3261576,联系人:惠卫丽

4.对于逾期且未提供《借款延期归还申请表》的借款,自12月起,将采取从借款人工资及绩效中扣除的措施予以处理。

特此通知。

计财处

2024年11月19日